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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发电厂处理违纪职工出了岔

职工嫖娼被处理 追着书记要补偿
1998-09-23 来源:生活时报 杨海波 我有话说

今年6月17日,江苏常熟发电厂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对嫖娼职工刘祝华、杨锡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然而,处理决定下达不久,当事人刘祝华、杨锡芳却分别得到了企业的1.2万元的补助。厂方还把市区的4间闲房加以装修,以大大低于市面价的租金租给刘祝华经商使用。一时间,人们议论纷纷:企业解除与违纪职工的劳动合同,合情合理合法,可企业为何又给这两名职工补助呢?

厂长冯振林是这样解释的。他说,处理违法违纪职工既要讲原则,又要讲感情。刘祝华、杨锡芳违犯了法律、违反了厂纪,厂里按规定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这是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的,这也是个原则问题。但这两位当事人都是老职工,在善后问题上,企业也要讲讲感情的。厂党委书记赵云贵说:“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算是一种处分行为,我们这样做,完全是考虑到当事人今后还有一个生计的问题。刘祝华、杨锡芳他们作为企业的老职工,年纪大了,又没技术,从企业出去后,干什么都困难,有一个适应和过渡过程,因此,对他们适当给予一定的补贴,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原因。”

据劳资科马万林科长介绍,厂里的处理文件下达后,当事人之一的杨锡芳便很快办理了离厂手续,并没有向企业提出任何过分要求。而刘祝华却迟迟未办理手续。这期间,刘祝华不服企业的处理,书写申诉书,四处奔走上告,并多次找人向厂领导说情和以下跪的方式要求企业改变处理决定。在上告无效、打官司要败诉、说情无效的情况下,刘祝华便提出给5万元补偿和要门脸房做生意的要求。为达到目的,刘祝华几乎天天“泡”厂领导。特别是对厂书记赵云贵采取跟踪战术,时间达1个星期之久。书记走到哪,他就跟到哪,连上厕所也都紧追不放,害得书记连办公室都不敢去。这期间,刘祝华还多次在家人和厂领导面前表示过轻生的念头,这引起了其家人和厂方的极大恐慌。记者不敢说这就是企业向当事人屈服的理由。但电厂企管处主任董正芳的一番话或多或少地道出了企业给予补助费的真实原因。他说:“刘祝华不是好惹的,过去是厂里的笔杆子,上上下下认识不少人,他闹起来可不好弄。”

就这样,本来是企业以强化管理而采取的一次严肃措施,却因最后补助举动而丧失了严肃性。企业满足了当事人刘祝华的要求后,他便很快办理了离厂手续。而早已办完手续,正在苏北与自己连襟合伙开公司的另一当事人杨锡芳,听到给刘补助的消息后,也赶回厂里提出同样的要求,获得了1.2万元的补助。

俗话说,破财消灾。常熟发电厂以花钱买平安的做法处理眼前的矛盾,由此带来的负面效应企业又是否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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